事项名称 | 居住证 |
行为对象 | 公民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63号《居住证暂行条例》 |
办理条件 |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请暂住登记满6个月可申领居住证。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等人员,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
提交材料 | 1、居民身份证; |
办理程序 | 受理→材料审核→派出所或社区登记→6个月后派出所或社区录入居住证信息→云溪公安分局出入境大厅制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收费标准 |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规定: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目前处于过渡时期,在新证卡体样式、换领程序、收费标准等出台之前,所有居住证的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
办理地点 | 居住地派出所和受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
咨询电话 | 0730-84075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