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死亡登记 |
承办单位 | 云溪公安分局 |
承办窗口 | 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 |
咨询电话 | 0730-8416790 |
办事依据 |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 |
申请条件 (受理范围) |
公民死亡后,其户主、亲属应在1个月内持有关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材料,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交回死亡公民的居民户口簿内页。 |
所需资料 |
一、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死亡证明材料”: |
办理程序 |
受理→材料审核→注销信息→办结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
办公地点 | 云溪派出所:8417168;云松派出所:8410992;汪家岭派出所:8492264;长岭派出所:8451884;路口派出所:8442671;文桥派出所:8435012;道仁矶派出所:8429569;陆城派出所:8461538;松杨湖派出所:84201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