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云住建发〔2017〕13号
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燃气办,各镇(街道 中心)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站,区内各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经营部:
现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12日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岳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市安办〔2017〕28号)精神,和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城管发〔2017〕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燃气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动全区燃气行业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载体,大力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以下简称“一单四制”),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分级迅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年底前全面建立“一单四制”,实现“一单四制”运行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形成覆盖区、镇(街道 中心)两级联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登记、交办、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一单四制”明确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基本原则、具体内容、责任要求,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坚守安全红线和底线、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具体措施,是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各镇(街道 中心)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站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努力实现“清除隐患、防控事故”的目标,推动全区燃气行业和城管系统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强化保障。区燃气办及各镇(街道 中心)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站要将“一单四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积极推动“一单四制”工作,要加强督促、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有效落实。要明确专门人员(联络员)负责 “一单四制”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区、镇两级“一单四制”联络机制。
(三)细化方案。各镇(街道 中心)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站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本地当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建立配套制度,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一单四制”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四)全面排查。各镇(街道 中心)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站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职责,对辖区内所有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彻底地摸底排查,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发现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于8月15日前建立本地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报区燃气办。
(五)精准管理。各镇(街道 中心)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站要在建立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的基础上,对列入清单的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确保形成工作闭环。治理进展管理台帐要逐项记录、定期更新、动态监管。对申请销号的,交办单位要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查证、电话查访等方式严格进行核查。对已上报销号的,区住建局将组织抽查,抽查不合格的,继续挂账,并严肃追究交办单位的责任。
(六)加强宣传。各单位、各企业要将“一单四制”纳入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行业管理部门业务培训、企业安全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一单四制”学习培训,全面领会、准确把握“一单四制”的主要内容和责任要求,进一步增强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将“一单四制”自觉应用于执法检查中。要结合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抓好基层企业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将“一单四制”宣贯到最基层,渗透到车间、班组。
(七)信息共享。依托市安办“一单四制”数据库,加强清单和台帐的信息化动态管理,及时分析研判,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至7月30日)。各单位、各企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组织“一单四制”集中培训,开展联络员、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二)建立清单阶段(8月1日至8月30日)。各单位、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摸底排查,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建立本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于8月10日前将细化的实施方案和信息联络员名单,8月25日前将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报区燃气办。
(三)排查治理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对列入清单的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及时总结“一单四制”运行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并固化为制度。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新增隐患,及时销号已整改隐患,落实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形成隐患登记、交办、治理、销号工作闭环。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一单四制”贯彻实施情况,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区燃气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督查督办。各镇(街道 中心)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站要把贯彻落实“一单四制”情况作为各单位的重大督办事项,定期检查、全程跟踪。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对弄虚作假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调查考核。“一单四制”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事故调查处理的重要内容,对不依法履责,导致重大事故,隐患未纳入“一单四制”管理,未得到及时有效治理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依法加重追究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及监管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调度通报。各镇(街道 中心)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站要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加强情况交流,总结推广各地、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努力推动“一单四制”全面落实。建立季报制,每季度末月20日前,认真总结本季度“一单四制”工作情况并书面报告区燃气办)联 系 人:卢盛海;联系电话:13786010709、8410260;电子邮箱:9255874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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