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我省存在领导干部环保责任考核机制不健全,没有真正成为干部晋升、去留、进退的重要因素的问题,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环保责任考核机制,加强生态环保类考核结果在干部管理、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中的运用。
我区出台了《云溪区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环保责任考核机制整改方案》(岳云组发〔2017〕16号),并将落实环保责任纳入2017年度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岳云组发〔2017〕56号),对提拔重用干部征求了区环保部门意见。
我区拟对该问题进行销号,特此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8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监督意见反馈和举报电话:0730—8412059。
岳阳市云溪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