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洞庭湖区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和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的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养殖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畜禽退养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通过全区退养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37家畜禽养殖场已全部完成退养,退养面积41510平方米。特此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8日—12月15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监督意见反馈和举报电话:0730--8412208。
云溪区畜牧水产局
2017年12月8日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洞庭湖区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和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的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养殖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畜禽退养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通过全区退养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37家畜禽养殖场已全部完成退养,退养面积41510平方米。特此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8日—12月15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监督意见反馈和举报电话:0730--8412208。
云溪区畜牧水产局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