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河长”性质及招募条件
(一)“民间河长”的性质
“民间河长”作为社会各界代表义务志愿参与全区“河长制”查、评、议、宣等工作,对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独立行使监督权。
(二)“民间河长”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18-65周岁的身体健康者;
熟悉河道,口碑好、威信高、热心于环保公益事业;
具备一定文字撰写、编辑能力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实行就近就地原则,居住在河道、水库周边居民优先。
(三)不宜担任“民间河长”的人员
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人员;
家庭有涉水违建违章的人员;
其他不适宜担任民间河长的人员。
二、“民间河长”主要职责
“民间河长”要带头遵守治水护水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做出表率;要配合河长做好河湖库巡查,还要监督“责任河长”履职和积极宣传河长制理念及上级决策部署。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举报以下事项:
一是河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河道两岸及水面是否存在垃圾和漂浮物,河道水体有无异味,颜色是否异常;
二是河道内是否有新增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排放废水的颜色、气味是否异常;监督是否存在各类污水直排口,汇入入河排污(水)口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河道水域岸线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涉水违建(构)筑物,是否存在倾倒废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废,是否存在其他侵占河道的问题;
四是河道内是否存在违规采砂、挖砂、洗矿、采砂尾堆清理不到位,违规向河道内乱弃渣土、倾倒建筑生活垃圾等行为;
五是否存在非法电鱼、网鱼、药鱼等破坏水生态环境行为。同进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市河长办。
三、“民间河长”招募方式
“民间河长”招募按照自愿报名原则,有时间、有精力,符合条件的热心人士都可以担任“民间河长”。
(一) 招募时间:
2018年1月1日—1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1)电话报名:报名电话0730-8410650;
(2)扫码报名:扫描附后二维码,在微信公众平台可提出报名申请;
(三)组织聘任:由区河长办按“民间河长”条件筛选,确定名单,颁发聘任书,聘期一般为1-3年。可以一河一长、一长多河或一河多长,建立“民间河长”退出和补充机制。
四、工作待遇
“民间河长”是志愿者,不计报酬。对新任“民间河长”实行上岗培训,每年表彰奖励一批优秀“民间河长”,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河长制的良好社会氛围。
云溪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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