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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区司法局2017年工作总结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10-30 10:54
  2017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强力推进法治云溪、平安云溪和过硬队伍建设,竭力服务“五园建设”和项目兴区、融合发展,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奋力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为服务保障“五园建设”、加快推进“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圆满完成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1、法治云溪创建工作。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细则及考评办法》,制定了《2017年度全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并对全区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并在全区进行了通报。二是努力形成全社会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今年已完成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工作;深化法律“六进”,组织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送法下乡和“做法律明白人”以案释法等微宣讲活动。活动期间共设立咨询台22个,悬挂宣传横幅28余条,宣传展板30余块,解答咨询8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0余份。三是切实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落实“四个一”建设:建立了一个法治文化长廊,在手机报设立一个法治宣传栏目,制作一台《赌博害了我一家》法治文艺节目,租赁了户外大型普法公益宣传电子显示屏,在区电视台开办了《法治云溪》专题电视栏目。
  2、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我局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工作来规划、运作,全区 5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已全部完成,云溪司法所已做好模范司法所复查验收准备工作。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今年我们新建了婚调委和消调委,全区共建有医患纠纷、道路交通、婚姻家庭、山林权属、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及消费者权益等7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今年5月底,我局与相邻的湖北省监利县司法局签订边界联防联调协议,建立边界联防联调工作机制。此外,我们还在云溪拘留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信访局建立了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制度。又积极与云溪法律服务所签订了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协议书,购买了1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基层调解力量,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专业化水平。截止目前全,区各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28起,其中重大疑难纠纷62起,无民转刑命案。三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招募活动,我区现有志愿者队伍人数达到80人以上。积极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组织开展了2次 “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打造“法润三湘”志愿服务品牌。四是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对辖区内的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开展了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对他们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执业进行了抽查和监管。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完善了基层法律服务投诉查处制度,建立投诉查处台帐,及时处理群众投诉。
  3、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一是规范运行社区矫正中心。我局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完善了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进行了全面的清查,严格规范程序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对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及符合解除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实行集中入(解)矫宣告。截至目前,全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88人。二是启动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我局与岳阳市幸福心理研究所签订购买协议,先后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3次集中心理健康教育讲座。通过心理健康讲座,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意识,为顺利回归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是认真开展社区矫正“防脱管”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报到、请销假等制度。会同区检察院对全区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情况分别进行了6次督查,回复检察建议8份,警告处分12人(次),提请法院撤销缓刑2人并已收监执行,整改不规范行为20余条,完善不规范案卷14余宗。四是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教育。从今年3月起,在全区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了为期6天的封闭式行为规范教育,参训率达98%以上,6月29日市局对我区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教育检查验收,10月13日省司法厅对我区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教育检查验收。通过行为规范教育,增强服刑人员服刑意识、身份意识,提高矫治质量和效果。五是开展“五个一”安置帮教专项活动。制定了“五个一”安置帮教专项活动方案,按规定使用区镇两级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系统,并建立区镇两级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库,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实率达到97%以上,刑满释放时网上衔接率达到98%以上。开展了 “情暖高墙•关爱孩子”联合帮扶活动,今年为帮扶困难孩子解决低保3户,解决帮扶资金5000余元。
  4、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今年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应建成4个,建成率达到100%;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因要与区委组织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同步进行,有条件的村(社区)全部建成。
二是加强法律援助服务及质量管理。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加大了对“五园”建设中涉及的拆迁补偿、职工安置、农民工权益保护等与民生息息相关事项的援助力度。开展了援务公开、听庭、回访和质量评查工作,认真处理投诉和信访事项。在区人民法院、看守所部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室,在区人武部设立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8件。三是加强律师管理。严格按照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管理相关规定,健全投诉查处机制,加大违纪违规处理力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引导律师积极配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开展了“万名律师乡村行”活动,推动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进一步壮大律师队伍,努力实现“每万人口拥有律师数”达小康指标。
四是基本完成了公证体制改革。深入贯彻司发通〔2016〕140号和湘办发〔2016〕35号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市局基本完成了云溪公证处体制改革事项。今年以来,我局公证处在确保公证质量的同时,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服务“五园”建设中的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截止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840余件。五是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强化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省厅相关规定认真开展考核检查。建立信访投诉登记台帐,依法及时办结司法鉴定投诉、信访案件,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5、队伍建设工作。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年初制定了局中心组和机关学习计划,中心组先后学习9次,干部职工学习6次,主要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三个看齐”专项活动,在思想、政治、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政治培训,强化学习管理,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落实”。

  二是持续整改工作作风。
  制订了《区司法局绩效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方法、程序和结果运用。认真执行上下班刷脸考勤,每周不定期查岗,考勤结果一月一公布,一季一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切实整治工作庸懒散拖、不在状态的问题。截至目前,共督查12次,下发通报4次,通报4人。同时抓典型选树,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创“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和“十佳政法干警”,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三是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制定责任清单,构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继续深入推进“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与干部职工签订了杜绝违规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公开承诺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对违纪行为和苗头性问题该提醒提醒,该制止制止,真正做到内心有敬畏、言行有底线。四是抓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学习教育,定期聘请老师、安排党组成员讲党课,积极开展“党员活动日”,“巴陵先锋先行”、“党员考评”,“红星云”等活动,认真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党组成员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推动管党治党向严向硬。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的工程,在开展工作中,各部门的协调和衔接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深入推进“法治六进”工作,各普法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力度还需加强。
  三是部分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还未进入实质性的运作,安排了工作场地,制度予以了上墙,但是没有专人开展工作,导致此项工作流于形式和应付检查。
  四是司法行政队伍人员编制不足,存在一人一所和一人多岗的情况。现有人员编制与实际工作的需要不相适应,机关干部趋于老龄化,不同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2018工作思路
  2018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区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特殊人群管控,确保监管安全。
  一是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根据司法部《全国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全国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系统技术规范》文件精神,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全省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的通知》要求,构建省、市、区的指挥中心及司法所终端信息化,实现四级互联互通,接入四级互联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通过信息化集成,形成统一的指挥系统。
  二是全面规范社区矫正监管。准确把握工作程序,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虚管,最大限度避免重新违法犯罪。
  三是完善联动机制。完善公、检、法等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实现无缝对接。进一步调动村(社区)委会、村组干部的积极性,努力形成三位一体的工作局面,真正把社区服刑人员管住、管到位。
  四是强化安置帮教工作措施。积极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排查走访,特别是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排查走访,查清安置帮教人员有无“三无”、“三假”和人户分离,确保监管安全。深入开展“情暖高强、关爱孩子”活动,由此带动社会力量帮教的影响,不断提高帮教质量和水平。
  (二)创新普法载体,营造全民学法氛围。
  一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坚持法治宣传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巩固原有阵地,开辟新阵地,积极发挥微信公众号、户外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等传播载体和阵地的作用,努力形成全时空、全方位的网络宣传格局。
  二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促进法治文化与经济发展、文化建设、群众生活相融合,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活动开展,切实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传播力。
  三是继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真正压实责任,强化考核,努力形成全区上下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三)加大矛盾化解力度,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深化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继续巩固基层司法所建设,加大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力度,进一步延伸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继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站点建设,努力实现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无空白、宽领域、全覆盖。
  二是大力推进政府实施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要求,争取领导重视,力争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使每个乡镇(街道、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使每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有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
  三是强化“三调联动”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加强组织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各级“三调联动”办“分流指派、协调调度、检查督办、责任追究”等综合职能,着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效力,化解一批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矛盾纠纷。
  四是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全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严格落实人民调解员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颁证、统一佩戴徽章和胸牌工作。
  五是开展律师律师调解工作。律师调解是指律师、依法成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或者律师调解中心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在人民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
  (四)围绕服务质量改善,搭建便民服务平台。
  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完善已建好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全面完成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确保了我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全覆盖。
  二是深化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加大法律援助站点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相关工作,稳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加强律师在区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值班制度,方便当事人得到更为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中心的便民措施。积极开展援助申请延时服务和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加大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力度,切实维护聋哑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是规范法律服务工作。完善律师执业监督机制,将司法局监督,律师事务所内部自律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科学有效的律师执业监督机制。继续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主动服务社区居民。
  (五)强化干警队伍建设,促进素质能力提升。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纪党规学习贯彻摆上重要日程,明确职责任务,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其意识。
  二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分级分类开展各项业务培训,重点做好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丰富工作阅历,切实提高队伍的能力素质。
  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效能监察,严格绩效考核和工作问责,推进我局改进作风、改善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