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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7-11-23 08:07

岳云教体〔2017〕29号

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


区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股室:

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将《岳阳市云溪区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岳阳市云溪区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


                                                            岳阳市云溪区教育体育局

                                                                2017年11月8日


附:


岳阳市云溪区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科学有效的质量评价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综合评价原则,充分体现质量评价的全面性;

(二)过程评价原则,重视教育教学过程管理评价;

(三)质量提升原则,突出对教学质量提升的考核;

(四)可操作性原则,坚持数据真实客观公正评价。

三、评价项目与权值

1、管理质量(40分)

(1)依法办学(3分)   (2)德育管理(10分)

(3)教学管理(10分)  (4)教师管理(4分)

(5)课程管理(3分)   (6)活动管理(10分)

2、教学质量(60分)

小学:小学教学质量监测(60分);

初中:中考质量(30分),监测质量(20分),学科竞赛质量(10分)。

四、评价操作

(一)管理质量评价。加强基础教育管理过程的评价,重视工作系统化和工作常态化,依据《云溪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细则》,由相关股室提供评价数据。

(二)教学质量评价。

小学:根据每学期期末教学质量监测数据,按合格率40%、优秀率20%、平均分40%的比例,结合综合学科考查数据进行综合评价。监测人数为在校学籍人数,评价数据由教科室提供。

初中:

1、中考质量。中考全科的及格率、优秀率和平均分所占权值分别为40%、20%、40%,统计基数为学籍注册人数。

2、监测质量。初中学科教学监测的及格率、优秀率和平均分所占权值分别为40%、20%、40%,综合评价按等级计分。评价数据由教科室提供。

3、学科竞赛质量。根据《“云之梦”初中学科竞赛方案》所定的参赛比例,按实际人数统计及格率、优秀率和平均分所占权值分别为40%、20%、40%,综合评分给学校按等级计分。评价数据由基础教育股提供。

普高:按年度另行制定奖励方案。

职高:根据市教育体育局职成科提供的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考核数据。

幼儿园:根据家长对幼儿园办学满意度调查,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估,教师参与上级竞赛活动获奖情况等综合评定。

五、奖项设置

设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设综合奖和单项奖。

(一)综合奖

根据本方案的评价项目及依据,以区直单位为基数,进行综合评定,分学段分别设教育质量和教学质量一、二、三等奖各1名。

(二)单项奖

1、中考质量奖。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数据,综合评定设中考质量奖一、二、三等奖各1名。

2、监测质量奖。按质量监测数据,分小学组和初中组,综合评定监测质量奖一、二、三等奖各1名。

3、学科质量奖。按 “云之梦”初中学科竞赛数据,评定学科质量奖一、二、三等奖各1名。

4、单科质量奖。分为中考单科奖、质量监测单科奖及综合学科考查质量奖三类。根据中考、质量监测、综合学科考查数据,分年级分学科设单科质量奖一、二等奖各1名。

5、质量提升奖。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监测数据和中考数据,对比上一年度质量依据,按综合提升幅度80%、60%、50%分别设质量监测和中考质量提升奖一、二、三等奖。

6、班级质量奖。根据各年级所有质量监测数据,综合评价,设班级质量奖一、二、三等奖各1名。

7、特别质量奖。在中考和教学质量监测中,个人单科质量特别突出,而本单位没有获得上述质量单项奖的,授予个人特别质量奖。区直学校没有获得综合奖,但区直学校所辖学校教学质量特别突出,授予学校特别质量奖。

六、奖励方式

1、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每年分两次进行。其中,在上半年全区教育工作大会上,奖励教育质量综合奖及下学期质量监测单项奖;下半年在全区教育教学工作讲评会上,奖励教学质量综合奖及上学期质量监测单项奖。

2、学科质量奖的奖励金额为学科奖励金额基数×学校班级数,其他奖项金额由奖励等级统一确定。

3、本方案所有奖励只奖到区直单位。各区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价奖励方案,科学合理的奖励到一线教师,其中综合质量奖以学区学校为单位进行奖励,充分发挥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激励作用。

4、幼儿园、职校教育教学质量奖项设置及金额,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奖励标准为基数,根据评价依据,分年度进行奖励。

5、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结果交人事部门,作为评优、评先、晋级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严重违反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或发生影响教育形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

1.1 云溪区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细则.xls

1.2 云溪区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细则.xls